9月24日,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进行了审议。
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或将成为强制规定。 后座搭载未成年人年龄放宽至16岁。 按照新国标要求,参考生产厂家建议使用期限,电动自行车行驶证、号牌将设定10年的有效期;期满后,车辆所有人可以提出延用申请。 电动自行车电池超5年应安全评估。 快递、外卖用车拟发放专用号牌。 禁止拼装电动自行车。 为了交通安全,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行驶过程中,不得浏览电子设备。 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人行横道、过街天桥、地下通道时,要下车推行,不得骑行通过。 驾驶人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。


















